第六屆台灣語文學會優秀博士論文獎
徵件啟事
台灣語文學會為獎勵台灣語文研究的優秀博士論文,特設此一獎項。學會將邀請獲獎之優秀青年學者現身說法,講論學位論文的重要研究成果,一方面示範學術研究的方法與態度,一方面也分享學術研究的成果與經驗,以鼓勵並引導在學研究生積極投入台灣語文的相關研究。此一獎項自2013年開始舉辦,自2015年起,本活動每兩年舉辦一次。
一、獎項名稱:台灣語文學會優秀博士論文獎
二、名額:每屆一至兩名
三、主辦單位:台灣語文學會
四、申請資格:
(1)2017年7月至2021年10月已正式取得博士學位者(每人以申請兩次為限)。
(2)申請者若為台灣語文學會會員請繳交當年年費;若非台灣語文學會會員,可選擇入會或繳交審查費用1000元。
(欲加入台灣語文學會者請參見http://www.twlls.org.tw/member.php)
五、論文主題限定:有關台灣語言相關之研究,包括閩南語、客家話、南島語及台灣華語的語音、音韻、構詞、句法,以及其他台灣語言學相關研究之博士學位論文。
六、申請方式:指導教授推薦或本人自行報名均可。請填寫「申請表」(表末請自評並說明該論文與台灣語言的相關性),並檢附以下資料:
(1)研究結論要點(summary)3-5頁以及章節目錄。
(2)博士論文全本(電子檔一份,若審查人需要紙本論文,將請申請人提供紙本論文)。
(3)博士學位證書(掃描檔一份)。
備註:應屆畢業生已通過口試但尚未辦理離校手續者,可先以論文口試通過證明暫代畢業證書,俟辦理離校手續後再補交畢業證書。畢業證書補件期限為11月10日,未能於期限前補齊資料者,將取消獲獎資格,已繳交之審查費或入會費亦不予退還。
備妥以上資料,以電子郵件方式寄至 contact.tlls@gmail.com。
七、審查:由本學會理監事委員組織學術委員會,進行初審、複審兩階段審查。通過資格初審的博士論文進入全文複審,再由學術委員會議決獲獎名單。
八、申請截止日期:2021年10月30日
九、應屆畢業生畢業證書補件截止日期:2021年11月10日
十、獲獎名單公布日期:2022年1月31日
十一、獲獎者將獲邀於台灣語文學會舉辦之學術活動頒發獎狀,並進行約30分鐘的學位論文成果發表。
十二、獲獎者若為會員,將獲免繳年費兩年;若非會員,將獲邀請入會並免繳年費兩年。
十三、繳費方式:
台灣語文學會帳戶:渣打銀行(代碼052)東內壢分行 轉帳帳號「0635300-0018637」。
轉帳完成後請以電子郵件告知「姓名」及「匯款帳號末六碼」,電子郵件請寄 contact.tlls@gmail.com
十四、聯絡地址:台灣語文學會祕書處聯絡組 contact.tlls@gmail.com